Monday, November 12, 2012

抵制无良商家富林火锅FULIN HOT POT

昨天晚上和老婆从美国回来到Coquitlam Centre附近吃晚饭,本来想去PhoHoa吃越南粉,然后到那决定试一试旁边的富林火锅,华人店。门外招贴广告写着日式火锅$16.98一位,有超过三十种配料可选,虽然不便宜但看着不错,它同时也有中式火锅,贵两刀。上座后说吃日式火锅,服务员给了张点菜单子。左上角有个价格$18.98,就问是不是拿错单子,服务员说没错,于是也没再问价格。



总之很一般。要的茼蒿没洗干净,让拿回去洗一下半天没再上来。点的东西根本不是按照写的数量给的:写1份年糕给了5片,后写5份还是5片;写1份番薯给了2片,后写2份依然2片。没打算再来了,小费也不打算多给。最后结账按$18.98算的,问外面广告写的$16.98是怎么回事,经理说已经好久了因为不好换所以一直没改,怪我们自己没看清楚,说我们是一个客人提出外面价格不一样的问题。两刀不是重要的,这个实质上是欺诈。我们很不爽,于是我来加六年来第一次一分钱小费没给。回家路上还想着说发微博曝光一下。

高潮来了。回家发现老婆手提包不见了,我想起来是我拿着放在旁边椅子上走的时候因为很不爽于是忘了。所以我一个人开车回去取,因为在这边这种事情时有发生,基本不成问题(曾经掉了iPod在马路上,落了钱包在超市收银台,都完好找回来)。回到店里,发现刚才那桌已经有人了,包也不在旁边椅子上,于是跟经理说落了个包在椅子上有问没有收起来。经理说:“什么包?不知道!”  服务生让我留一个电话说找到之后通知我。一看就知道跟我这儿耍无赖,但为了确认没冤枉人家,我又给老婆打电话确认有没有拿包,又回车里确认有没有落下。确认没有,在餐厅门口打电话,这时出来一位华人顾客问我发生什么事情。我讲了一遍,她告诉我看见经理收拾桌子时把包收走了,还跟两个服务生嘱咐了一下什么,以为说如果我来了把包还给我,后来发现我来了之后空手出去了,之后又把包转移了,就觉得不对,她的老外老公说要报警,她先出来跟我确认一下。于是我又出去问经理,她说:“出来进去那么多人没准谁给拿走了。” 我说里面有重要文件(护照枫叶卡都在里面),我可报警了,她很淡定说你报吧。

报警之后告知最快一刻钟到,让我留住证人。我跟证人说了一下,他们说没问题会等的。过了一会警察局又来电话确认些信息,并说人手不够还得在等半个小时。证人说住Richmond,不过可以留着再等等。于是我打电话让老婆也过来。因为没有车了,所以只好请邻居帮忙送过来。我在门口等的时候经理还过来问:“请问你在等谁么?” 我说在等警察,我也摊牌了:“你事情不要做成这样,都有人已经看见你把包拿走了。” 她说:“那在哪呢?等警察来随便搜。我们马上关门了。” 过会儿老婆过来和证人沟通了一下留下联系方式,跟他们说不用等了。然后在门口等没有跟经理说话,过了一会儿经理过来跟我们说“请你们俩到后面来一下。” 我知道她要把包还给我们了,我总结原因有三:1. 快关门了已经没有顾客了,再怎么闹事也不怕了;2. 知道警察要来了,把包还给我们和被搜出藏宝性质不一样;3. 老婆也过来了,知道女人一般不好惹。

我们跟着去了后面的储藏室。老板说:“这包对你们很重要么?”(废话,不重要你就能拿走么?)我们没说话让她继续。她储藏室里把包拿出来还给我们,查了一下没丢东西。她说:“我是个善良的人,顾客经常落东西,我没有义务保存但是我都保存好了。你看看你的包丢什么没有?我完全没有想拿走的意思,为什么我要留你电话?我一定会还给你的。今天这事(没给小费)我很不高兴,。。。” 后面具体怎么说的忘了,就说给小费是常识。我忍不住插话说:“我来了六年第一次没给小费。为什么?你自己清楚。没有你这么做生意的” 经理后来说:“发生这事我很抱歉,如果你们觉得可以了就走吧,如果你们还不满意就继续等警察。” 我不给小费不是犯罪,你看见了包不管也不是犯罪,但你把包收起来我管你要你说没有这就是犯罪!我们没跟丫废话到门口继续等警察。过了会警察来了先跟我们了解情况,我们说包已经还了并叙述事情经过。然后警察进去和经理谈话,过了会儿出来汇报说已经批评教育经理了,并责令她立刻修改店铺外面广告牌。因为没丢东西,包也还给我们了,所以不会起诉,但会留下案底。

警察该做的已经做了,但这件事不会就这么完了。我没有在已经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在店里闹事,因为我脾气好,素质高。我只是一个小时在门口静静等着警察来解决问题。感谢证人夫妇及另一位老外友人的支持,他们最后也没给小费,说“This is crime. This is disgusting.” 微博、论坛、点评,我都会发文曝光,也会联系报社及其他媒体。我有义务让社会了解并抵制这个无良商家。Sorry, you pissed the wrong guy (couple)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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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曲1:生平第一次拨911报警。说丢包了,然后被转到警察局,叙述经过,告知不是emergency,我说这事儿很emergent!告知“Your life is not in danger”,回答:“Oh...Okay”。。。然后拨RCMP警察局电话,结果是同一个officer接的,继续刚才的话题“You said it's your wife's handbag.”。。。

插曲2:打911说非emergency要打另外一个电话,但没记下来,于是现联网搜RCMP主页查电话号。要拨电话的时候手机死活进不去拨号页面,急得我真想把手机往地上砸。。。Android Sucks!!!Fido,给你12月31日最后期限,如果还没有WP8消息我就要换iPhone了。。。

插曲3:我今天突然想起了我的诅咒功力。几年前去一家菜店买一捆葱,问老板要个塑料袋,结果老板指着我打包的晚饭说:“这不是有么?” 于是再没去过并诅咒它倒闭。结果没过一个月就关门了。应该至少还有另外一件事但是一下想不起来了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话说其实你可以call个电话让我们把店围起来呵呵~